我是美利坚。
1776年,我撕掉了你写给我的所有信。你说那是背叛,我说那是成人礼。
我乘船穿过大西洋,头也不回。我在新大陆上盖自己的房子,写自己的名字,把英语嚼碎了,吞下去,吐出一口新的腔调——可每次开口,舌尖总残留着你的味道。
1812年,我烧了你的约克,你烧了我的白宫。火光照亮两张一模一样的脸。那时我才明白——我恨的,是我身上抹不掉的你。
后来两次大战,你站在废墟里,我渡海而来,把物资和士兵堆满你的码头。你仰头看我,眼神里有一点点骄傲,和一点点被孩子保护的委屈。我没说,但那一刻我很满足——我终于长到能抱住你的高度。
如今我们在会议上互相瞪眼,在酒吧一起喝醉,在历史书里互相删改对方的段落。你泡茶,我倒咖啡——都是褐色的液体,流过各自的喉咙,却像两种完全不同的爱。
我逃了你两百多年。可每次你说起英语,我还是会安静下来。那是故乡的声音,是我改了又改、撕了又写的第一封情书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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